入了夜,建良城里华灯初上。
街上的酒肆茶楼依然人来人往,热闹地喧哗着,与白日里不相上下。
玲珑坊高处的灯影里,那两人却安静地相对而坐,久久不言。
陆之云难得的脸上没了笑意,他给沈屹倒了杯酒,又给自己也满上。
这酒是从南方运来的竹叶青,在素白的瓷杯里呈现浅浅的碧色,竟与玉淙如出一辙。沈屹望着杯中酒,一时出了神。
“你知道我为何把琴斋叫做闻雁么?”陆之云开口。
少顷,又自顾道:“前朝有位诗人写过一首思乡的诗,便叫闻雁。我很喜欢来着。”
沈屹抬眼看他,“你如今不是已经归了故里,还会思乡么?”
“如今我才知道,思乡其实不是思物,乃是思人。”陆之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。
“何解?”
“我在西蜀的时候,念着北晋的酒,念着北晋的饭,念着北晋的人,只当是心中该有着这些隔了千里的思念,该担着这思念带来的苦涩;可等我回来了,吃着北晋的饭,喝着北晋的酒,却依然放不下那人,思念得心中苦涩。”
他又倒了杯酒,似是有无尽愁绪,“我是个没有出息的人,做不成什么大事,活到现在了都一事无成。若不是当初爹娘给我留了些银钱,我怕是早就饿死了。而她,年纪轻轻便能撑起这么大一个乐坊,在音乐上又极有天赋,是个了不起的人。所以,不论远在天涯,还是近在咫尺,我都没有勇气面对这份不平等的感情。只是现今,我却也没有了离开的勇气。”
沈屹把目光从他脸上移开,手拈了酒杯,缓缓道:“你说的是覃娘么?”
陆之云不答,只是一杯接一杯地喝。
“她有件事情,你肯定也不晓得。”沈屹挑了挑眉道。
“是什么?”陆之云搁下杯子。
“她其实根本不是我的下属,所谓听我安排也都是做出来给别人看的。”沈屹将杯子凑到唇边,喝了一大口,“她是我堂姐,正经的南越嫡公主。”
陆之云瞪大了眼睛,下巴都要惊掉了:“什么?”
“当年南越大乱,她才十五岁。因着不喜欢宫里束手束脚的生活,就趁着她父亲四处消灭乱党、收复朝廷之时,孤身一人逃了出来。我这次来,就是受了叔父嘱托,劝她回去的。”
“怪不得,”陆之云叹道,“我遇到她的时候,她衣着破烂,灰头土脸的像个乞丐。原来是从山里逃出来的。”
“陆兄,覃娘她是个有主意的人。她看人也是从来不看此人是否有钱,或者是否身居高位。她若真的在意那些身外之物,当年根本就不会逃出来。”
陆之云垂眸,陷入了深思。
良久,他又倒了杯酒仰头饮尽,深深地叹了口气,仿佛有沉重的担子压在肩上。
见他如此,沈屹的心情也被影响,莫名其妙地低落了起来。
二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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